关于这个数字的差距。 [ 烟波钓徒 ] 于:2008-04-14 10:41:01
请看我的老贴。
一,
因为这是一般的评论文章,我并没有仔细查看数据来源。看了驴兄的问题后,google了下资料。
结果如下:
陈的文章:联邦政府财政税收:2.4万亿,民间可支配收入8.4万亿。
BEA数据
政府税收收入(Government ):2.9633万亿,
联邦政府税收收入(Federal Government):1.667万亿
州及地方政府税收收入(State and Local Government ):1.2961万亿
民间可支配收入(Disposable personal income):10.3413万亿
结论:因为不清楚陈的数据来源和统计口径,但是可以看出,他比较的对象是没有问题的。行文中成为联邦政府可能是写法有误。考虑到文章的性质,对结论也不会有实质性的影响。
数据来源:http://www.bea.gov
二,的确中国的财政总收入不只包括税收,实际上还有企业收入 企业亏损补贴 能源交通重点 预算调节 教 育 费 其他收入
建设基金收入 基金收入 附加收入
等,不过我查中国统计年鉴,2006年数据是2006 38760.20 34809.72 -180.22 446.85 3683.85
也就是说其他收入大约占10%弱。在陈文的上下文中这是一个比较小的比例,我认为他忽略这个是完全说得过去的。我不清楚这个非税收入的来源,不过美国的所有收入我已经列出,您随便用跟中国相同的10%比例来估算也不合适。
三,支出中包括社保支出。我不清楚,请给出链接。不过如果有,这也是非常正常的,因为美国同样有这部分支出。2007年度Contributions for government social是990,而Current transfer payments是1731。其差距就是相当于国内这部分支出。
四,关于居民可支配收入,“这些都是要扣除税收和社保的。”好像不是吧,社保并不会从可支配收入中扣除,相反,可支配收入还要在税收中扣除净转移支付的部分。实际计算还要复杂一些。这个数字BEA是有计算的,结果是10.341万亿。陈文中数据是8.4万亿。用比例来算陈文数据和BEA数据的偏差率8.4/10.341=0.812301 而2.4/2.9633=0.809908。由此可见他的比较对象没有问题,只是使用的数据跟BEA不同而已。
抛开这一些不谈,我认为不需要什么数据,陈文的结论都是显然的。还有拿建国以来的财政数据来比较的,试问在以前所有人连除外都要介绍信,劳动力都不能自由流动的条件下,比较这个数据才是荒谬可笑的。而且国内从不讳言这一点,“国有企业控制国民经济命脉”从来都是写在教科书里的。这本来就是我党的旗帜,回帖中得出“中国政府并不大”,才完全是给我党和政府脸上抹油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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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于2008-04-14 11:08:18改,共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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