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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黑窑四题
87 抱朴仙人 2007-06-26 21:48:18
(牢骚怪论,不知该放哪里,但是不专论黑窑,而是瞎扯,所以违反铁手禁令放在这里,版主认为不合适的话,请予删除)
真实的生活,也许比最大胆的幻想还要离奇,所谓人性,往往比最血腥的兽行还要残忍。
一、指导思考的是梦想,指导行动的是恐惧
在黑砖窑事件带来的激动退潮之后,也许我们该检点一下自己的所思所为,对自己有好处。
我们有没有失去理性?我们为什么会失去理性?我们的义愤会不会被利用?会怎么被利用?
黑砖窑事件发生后,社会舆论一片哗然,要求军管,要求把涉案者和他们的老婆孩子送去做奴隶,要求……
我也愤怒,和别人一样,愤怒到了失态的程度,可是,这种巨大的愤慨背后是什么?
是恐惧!
我没有问过别人,只是问自己,你见过不少不平事,为什么这次会如此愤怒?
是恐惧。是那种如果自己深陷其中,也没有丝毫办法解脱的恐惧。
因为我很清楚,不管你有多高智慧,多少学识,不管你有多大力气,多少社会关系,要是你落到那些被绑架奴工的境地,也没有任何办法,要么屈服,要么自杀。
让人不寒而栗的,是面对这种恐怖却无能为力的那种感觉。就在这个你生活的社会里,就在你身边,在你每天走过的阳光下,有一个黑色领域,一旦掉下去,你就会无声无息地消失,悲惨地死在遥远的大山里。而你以前却从不知道有这么个地方,也不知道遇到了该怎么办。
这次我真的害怕了,为自己,也为家人。
其实回顾自己的一生,包括小学时候完成作业的经历,你会发现,促使你行动的最主要动力永远都不是理想,而是近在眼前的恐惧。
我有理想,我会整天地做白日梦,我有追求,我会做很多准备,可是我不见得去行动。
只有威胁近在咫尺,我才会撒腿就跑。
问题是这时候你已经跑起来了,却没有方向,也没有目标,你只是要远离威胁。
没有目标的奔跑会带来什么后果呢?
大约总是会被有心人利用吧。
二、守夜人和掘墓者。
政府是社会的守夜人,可是政府官员们却有着与政府和人民不同的利益取向,我们以前管这叫私心,现在文明了,我们管这个叫人性。
政府没有胳膊腿,没办法自己去守夜。而具体的守夜人,那些官员,在夜间,却变成盗贼的内应,他们不是盗贼,他们是这个社会的掘墓人,但他们认为自己是在为自己和子孙造福。
引用一下自己在农业税问题上的言论:
“统治者不光是个寄生在百姓身上的海中老人,他还是一条会吃自己尾巴来充饥的蛇。”
三、谁之正义?何种合理性?
山西砖窑事件中,谁是得益者?谁是推动者?谁又是无辜的呢?
窑厂的老板和承包人干的是掉脑袋的勾当,理论上的最大收益却不过几十万元,摆平各路神仙之后,实际收益还要少得多。风险收益根本不成比例,还不如去溜门撬锁做小偷。
算一下砖窑厂的经济帐就知道,窑厂并不是最大的得益者,最大的得益者是乡级政府的一干人等。只要一个乡开上十家非法企业,他们就可以吃香的喝辣的。我觉得,他们不但知道真相,而且就是黑砖窑的真正幕后黑手。
中央政府是真不知道,而且对基层失控根本不符合他们的利益,现在又要为这件事在道义上买单,是最大的无辜者。
省级政府多半知道有黑砖窑这件事,但是不见得知道真相。
县级政府应该是知道真相的,但是不办砖窑本地就穷,农民没有出路,还是政府的负担,多半是睁一眼闭一眼,抱着个不出事就好的宗旨。
至于那些奴工,那不算什么,黑砖窑窑主不拿他们当人,他们回家之后,就能堂堂正正做人吗?不见得。他们有做人的权利,但是具体的话,他们没有实现这个权利的经济基础和文化教育。过一段很短的时间,比如半年,他们就会被遗忘的。说这个话很残忍,但是社会就是这么个社会。
现在开始处理了,我们坚信,没有一件事对所有人都是坏事,有人吃苦头,就有人弹冠相庆,现在的处理方式,谁是得益者?他们将会怎样得益?
每次危机,都是一个政府扩权的好机会,也是一些具体部门扩编增加预算的机会,这次也不会例外。这与哪个国家无关,这是政府的本能,谓予不信,你看看911之后美国政府的权力扩大了多少?
当前来看,至少:1、中央政府对省级政府的洗牌有了个新抓手。2、扩大政府权力有了个新理由。第一个与老百姓无关,第二个是老百姓要求的。给政府过大的权利,以后他们会后悔,但是那毕竟是你自找的。
按照惯例,你要求政府扩大权力,他乐于从命,要求他缩小权力,就是另一回事了。
其他的得益者呢?不管是谁,不太可能是那些奴工。
四、“爱的背面不是恨,而是冷漠”
城里的中国人爱国,但是不见得爱农民,有知识的中国人爱国,也不见得爱农民。
他们倒也不是恨农民,只是冷漠而已。我在高级餐厅里吃鱼翅大餐,窗外没有工作的流浪民工跟我有什么关系?不忍心看,拉上窗帘就是了。
冷漠就要付出代价。
不管如何对这次事件定性,发生这一类事件的根本原因,仍然是五十年来不合理的农村政策为农民造成苦难的反噬。这是自酿的苦酒,只要忽视农民和歧视农民的现象还在,只要农民还被迫生活在贫困中,这种反噬就一定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
一个国家隔离农民,强行工业化,练的是速成的邪门武功,就要有走火入魔的准备。
国民受到这次惊吓的激动会平复,渐渐回到无视农民的冷漠状态。
我对此充满信心。
在谈论农业税的帖子里,我谈到过历代国家机器和统治集团走向衰亡的机制,也谈到过当今农村基层组织涣散和失控的严峻局面。但我不愿意谈这个局面下应该怎么办。
怎么办?
问题在于不管你是谁,不管你有多大权力,你不是对什么事都能有所作为的。你可以装作永远青春年少,但你还是会苒苒老去,事物有它自己的规律,你只能喝下这杯苦酒。
卡珊德拉的预言成真的时候,她不会有一丁丁点的成就感,她所得到的,只会是更深的失落和悲哀。
关键词(Tags): 放之四海而皆不准 爱莲 选转。最后于2007-06-27 01:00:22改,共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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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又当替死鬼,基层苦衷向谁诉!“黑砖窑”事件工商人员被刑拘有感 q42474112 2007-07-09 18:55:23
http://cache.tianya.cn/pub/C/news/1/84180.14.shtml
体制阿体制
基层都是一肚子苦水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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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了一下“广胜寺镇工商所” njyd 2007-07-09 23:58:18
大约6月22日以前是这个消息。
一位洪洞县的熟人偷偷说,王斌斌的黑砖场开在退耕还林地带和风景名胜区,广胜寺镇土地所、工商所、派出所、林业站、环保站都负有监管责任,但其居然能“一连4年无人发现”,如果不是失察,就是另有猫腻;“
以后就变成为他们喊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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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里早有人预料到了 小虾米游大海 2007-07-09 23:44:30
链接出处
黑砖窑无照经营,工商以此要挟收取罚款,就是不履行应尽职责。这些工商人员也算渎职吧,不冤枉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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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山西省委书记称黑砖窑事件损害国家形象
1 八一五那一天 2007-07-06 01:36:32
对于一些突发事件,TG在处理上请示汇报、上下协调上花的时间比较长,不敢轻易发言,从这篇报道来看,已经有所进步了。
中新网太原7月6日电 对于山西近期发生的“黑砖窑”事件,山西省委省府正在做进一步部署,全力周密细致做好工作,并力求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教训反思到位、查处整改到位、举一反三到位。
山西省委书记张宝顺指出:山西要高度重视、正确处理“黑砖窑”事件,在前一段开展的整治非法用工和打击“黑砖窑”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各项工作。
张宝顺认为:一些地方的“黑砖窑”不仅存在严重非法用工问题,而且存在黑恶势力拐骗、限制人身自由、强制劳动、雇佣童工、故意伤害甚至致人死命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性质恶劣,影响极坏,教训沉痛。
“黑砖窑”事件所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很大,不仅损害了山西的形象,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国家的形象,必须从政治和大局的高度看待这一事件。“黑砖窑”事件带来的警示和教训是多方面的,教训反思要到位。每一位领导干部都应该多问几个为什么,都应该进行深刻反思。张宝顺如此说。
一定要深刻吸取教训,切实把“黑砖窑”事件对农民工和未成年人、智障人员造成的侵害降到最低限度,把“黑砖窑”事件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张宝顺要求,要彻底查清、严肃处理“黑砖窑”事件,解救全部受害人员,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和智障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深入开展整治非法用工和打击“黑砖窑”专项行动,对农村的小砖窑、小作坊、小矿山、小工厂等进行“地毯式”检查,不留死角、不落一处、不漏一人。
要严厉打击非法拐骗、强迫民工劳动等违法犯罪活动,对涉案的“黑窑主”、“黑工头”、“黑中介 ”要快侦、快捕、快诉、快审,相对集中地进行处理,并予以公布,以平民愤。
要以深厚的感情和细致入微的措施,妥善安置被解救人员,落实好对他们的经济补偿,对受伤害的农民工要给予治疗,民政部门要妥善安置其中的智障人员和未成年人,并认真细致地做好送返工作。要深查“黑砖窑”事件背后的腐败现象和失职渎职行为,对包庇纵容“黑窑主”的党员干部,对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
张宝顺强调,山西各部门要以此为鉴,对各自的工作进行认真对照检查,努力提高政治水平、政策水平和工作水平,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精力集中、心无旁骛地抓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加强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的工作,推进优化发展环境的工作,共同维护山西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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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倒不是“请示汇报、上下协调上花的时间” njyd 2007-07-06 03:26:28
现在不是要司法独立吗?事件的最后定性自然要等法院审判以后,一开始就由政府官员定性是不妥的。
在法院审判以前,政府官员也只能说要求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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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兄的看法也对,我们只是看的侧面不同
1 八一五那一天 2007-07-06 16:50:22
在处理突发事件上,特别是这些影响比较大事情,地方政府一般都比较谨慎,要看上面的态度,要看各方面的反映,要看下面收集的证据,要避免被动,还要方方面面照顾到,很多反应难免滞后。
当年千岛湖事件时,浙江省政府不是也被人指责反应不力吗?李登辉还借机煽动对大陆的仇视情绪。但是当时大多数舆论并没有说浙江人如何如何,我只是希望大家以同样的心态对待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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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索赔46万惹笑话 q42474112 2007-07-04 19:35:50
http://news.sina.com.cn/c/2007-07-05/060012147458s.shtml家属索赔46万惹笑话
河南人申海军在王兵兵黑砖窑被奴工期间,左腿被打手之一的陈志明打断,法医鉴定属于轻伤。
申海军的律师刘建庄当庭提出1.7万元的“前期赔偿”,其中包括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后续赔偿的问题,等伤残鉴定之后再提。”刘建庄昨天深夜告诉记者。
4月26日,河南巩义人张某鑫的双腿和后背被红砖严重烫伤。上月,记者到河南探访时,他已入院治疗多日,至今未愈。
由于身体和精神尚未恢复,张家当庭提出了46万元的包括精神索赔在内的赔偿,但他们只出示了几千元的单据,“没有任何鉴定和证据,主审法官都几乎忍不住要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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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记者是在捕风捉影
1 八一五那一天 2007-07-06 03:04:42
“没有任何鉴定和证据,主审法官都几乎忍不住要笑了”,他接着说什么了?记者很有策略的给删掉了,为读者留下了想象的空间——当然是沿着他预先设定的轨道:法官是在讥笑原告,在读者们的满腔义愤上再添一把火。
我不需要别人替我判断,我想要的是事实:法官在“几乎忍不住要笑了”之后做了什么?说了什么?这是我判断他行为的依据,而不只是看见他咧了咧嘴就认定“家属索赔46万惹笑话”,何况从上下文来看,该记者也不过是听人转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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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法官或者记者太不象话。 njyd 2007-07-06 00:24:07
精神赔偿并不需要与发票对应。
另外刑事案件一般是由国家公诉,在这个案件中人人只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刑事部分可以给检察官提供证据、证言配合起诉。在发案前是个人向有关部门举报而不是自己直接起诉。象南京JZF案件,客户打的是民事经济官司,公安、检察部门介入后才变成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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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不关心刑事责任吗?
1 青草蛇 2007-07-05 19:46:53
好象只要有钱赔,什么委曲都不算什么。
看来这奴隶制不能光怪奴隶主,人们的奴性不去,就会有普遍的奴隶制思想。不是他当奴隶主,就是我当奴隶主,都挺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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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向受害者捐献律师服务 feng 2007-07-05 21:36:38
对推动社会进步会有好处的。这比一切由政府主导要好,不过政府可能容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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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只能打民事官司要赔偿吧 feng 2007-07-05 21:31:36
刑事诉讼是检察院代表任命公诉。
不过中国没有精神赔偿的说法吧,只有地方政府息事宁人多出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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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针对的是刑事犯罪 唱晚的渔夫 2007-07-05 23:32:20
公诉针对刑事犯罪,自诉一般是民事诉讼。除了虐待、遗弃等涉及家庭的犯罪之外,其它的犯罪均由国家作为公诉人起诉,其目的在于惩罚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而不仅限于对个人造成的伤害。本案中,当事人当然有权对黑窑主、包工头或打手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就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但民事诉讼是一个单独的诉,需另案处理,不宜与刑事案件一并审理。另外,虽然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3月10日颁布了《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如何计算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却没有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有关精神损害赔偿,请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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