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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告CNN的可行性
3 光明女神 2008-04-15 08:05:45
一个网友问:“如果在美国的中国籍人在美国的法院告美国的媒体,行么? ”
另一个做律师的网友回答:“肯定应该审理,包括以中国身份起诉以及以中国公民身份起诉。
关键是这样告有没有可能胜诉。以中国政府为原告起诉,不是个好办法,这样间接承认美国法院对我国政府有管辖权。在以往历史中,只有涉及文物归属的情况,中国政府才会向其它国家的法院起诉,这也是实在没办法的事,因为不如此,流失海外的文物就不能被追讨回来。象这类案件,如果被判败诉,对我国是很丢面子的事。
很可惜,我以前买的《认真对待权利》(德沃金著)一书找不到了,里面专门有一篇文章探讨美国法院关于言论自由方面的案例,其中不乏许多外国政要的起诉,也不乏在萨利文案后让美国媒体差点破产的案例出现,不过总得来说,这类官司极其耗时耗钱,最终得利的总是律师。”
landlord 转自观点时事。 【讨论】告CNN的可行性 共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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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klat]小伙子加老帅,哈哈哈哈
[ccklat]西班牙全胜夺冠!!!
[ccklat]西班牙加油!!!拿下大力神杯!!!
[ccklat]西班牙赢得漂亮!!
[霜迹板桥]yeah
[霜迹板桥]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zlusc]德国的确不如西班牙,亚军不亏了。
[所以我才飞好远]我来了。
[ccklat]西班牙万岁!!!
[grass]技术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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