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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不是楼主说得那么简单,看得出对女人极其不了解
4 顾非 2008-05-12 02:11:31
女人是感情动物,虽然说很有为感情而抛弃一切的勇气,但做为一个男人可是千万别天真到以为女人本能是这样的。 但是从这个八卦看,A能做的出这样的事,与其垢病其品德上的不足,还不如说是A对T的感情不足,而且更可能的是反面,即在感情上可能有报复的因素在内。至于是报复什么,就是那些女人八卦的话题了,但这种从女人心态理解女人,多数情况下其实是很到位的。 看不懂的小男生应该多想想多学学,而不要急于用道德大棒去发泄男人的失意,这样反而就很不“男人”了。
有时与老婆开玩笑,说分手如何55开还是46开等,心中总有个认为如此即为公平的想法。但老婆的回应从来是斩钉截铁,即男人要净身出走,全部财产上缴,其理由主要是女人青春不再等等。 从女人的价值仅存在于20 -30 这样的出发点,我其实是很同意的,毕竟这个价值观不是女人发明的,而是由男人标的价,所以也就怪不得女人对自己的一生精打细算了。换句话说,与一个女人结婚,就得做好心理准备养这个女人的一辈子,当然生的孩子自然无论如何都有责任养大的,这后一点多数人不会有意见。但一个女人在离婚的情况下,无论是男女哪一方的原因,除非是有人接替这个位置,如女人再婚, 否则男人的赡养费是要一直付下去的。情理之中,法律也是这样的,至少我生活的北美是这样的,不知道标榜着保护妇女儿童利益的国内是不是也这样,如此也可以减少一些离婚时的计谋百出的情形,照章办事就好了。
实际上T的情况已经很画算了,房子汽车外,不需要付额外赡养费,以后的生活可以说是一身轻,不知羡煞多少中年汉。 当然,A宁肯做二奶也不做鸳鸯,个中内情外人不足道,但红杏出墙之后即提出离婚,在道德上无损,对人对己都很光明正大,毕竟一纸婚约也没不允许婚外恋的。 婚姻的基础是感情,不是人品,感情不在,人品就很难靠的住了,每个成年人都应该有这样的基本常识。不过感情这种事很难说,即不是问寒问暖就能换来的,也不是苦心经营就可以等到的,每个人的底线与要求都不一样,天时地利,外因内因都很重要,社会伦理道德有时起正面作用,但也经常起负面作用,二奶,大款这些表面因素可能是事实,也可能完全不是关键因素而只是碰巧了,不需要拿这些当作佐证来说明什么,其实什么也说明不了。
多年前在纽约上班坐地铁时看到车内有这样一则广告,忘记是卖什么东西了,也可能是什么电影,只记得广告上的一句话,大意是说“为了爱而嫁他,但偏要让别人看起来是为了钱而嫁他”,这么多年了,这句话总是忘不了。 唉,做男人的这年头容易么。 顺便考考小男生们,从这句话,听得出什么样的女人心思了么? 可不要往赡养费上去想,那就俗了,没人嫁人是满脑子赡养费的,gold digger 除外。
最后于2008-05-12 02:28:47改,共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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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不想八卦别人的私事
1 懒厨 2008-05-19 21:56:41
不过牵涉道德,倒是可以插几句。
但红杏出墙之后即提出离婚,在道德上无损
顾兄认为此女道德无损,小弟非常不以为然。
红杏出墙之后即提出离婚,就真的道德无损吗?愚以为,没有大亏,也有小亏吧?出墙的那一刻,就已经有损了。真正的无损,应该是离婚之后才去和别人相好吧?
其二是此女,作人二奶,假如富翁的正室对其还有感情的话,此女对正室,也是有亏吧?假如没有感情,何不等富翁离婚之后,才跟他相好呢?
再公平一点地说,此女分了前夫大部分财产,是否应该让富翁把大部分财产分割给正室呢?
当然了,要是正室心甘情愿和别的女人分享一个男人,这个就不讨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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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之道非圣人之道 顾非 2008-05-22 09:16:10
感情上的背叛不等同于道德上的缺失。 理论上分手后再找新人似乎更符合道义,但现实中一多半分手是因为重新选择的发生。 大家不要把因私情离婚与职场上的骑驴找马等同起来,其间的动机是不同的。 除少数外,私情多是被动发生的,世上的花痴与放荡成性毕竟是少数。因此既然人的天性如此,存在即有其合理之处,为什么要在人人头上束个箍呢。 社会道德从从一而终到认可婚姻选择尊重个人感情,在这个大背景下,要求人人必须在提出分手离婚之前不能对别人产生感情,这既不可能也不现实。当然在对第三者产生感情后怎样处理仍存在的婚姻关系,这是个人选择的结果,有的人选择放弃,但也有人选择切断第三者,继续婚姻,这种种选择单纯为个人权衡利弊而然,外人无可厚非。
楼主中女方有所缺失的是买卖房产中的不当行为,的确为其道德上缺失,甚至可能已构成违法,但这与其对男方在感情上的背叛是两个不同性质的事情,也无必然联系。 至于此女要做别人二奶,还是破坏了他人婚姻,这些都是外人的看法,所谓社会道德规范等,既无成法约束,则此等“约束”有其不尽情理之处,不可妄议。一向以来,窃以为最可笑的说法即为“破坏他人婚姻”。 破坏军人婚姻,破坏海员婚姻的说法可以理解,因为男方长年在外为公为私,其婚姻关系在为公的情况下的确需要国家的保护,社会的关怀。 但普通家庭,夫妻之间,如果感情正炽,又岂容外人插足,反之则如果婚姻原无基础,或形同水火,或淡如清水,已成鸡肋,如此如一方弃暗投明,不论是大张其鼓还是暗渡陈仓,都是人之常情,天地之道,理应得到他人的祝福。 而被弃一方只要在物质上得到补偿,则为公道。 谨牢记,世上万事都有公平一说,唯独人的感情是不讲道理的,也无公平可言。 社会与法律唯一可以做的只有在物质上避免因情变而对其中一方造成损害,那么为什么我们口中的“道德”要比法律有更多的要求呢?
二女侍一夫,二夫待一女,只要参与人心甘情愿,本无可厚非,但现行法律下是违法行为,更与本主题不相关,纯属部分读者的自行想象,这里就不多论了。
最后于2008-05-22 09:22:56改,共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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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说得好 火雷噬嗑 2008-05-15 13:45:11
恩。。看来要娶就要娶30以上的女人。
30一下的么,游戏一下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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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老的话,可以总结成这两句吗?
13 齐眉 2008-05-15 02:07:02
女子青春无价,道德并无底线。
诚然从LZ的描述中我们无法了解到您所说到深层次细节,但是无论A和T发生过什么,毕竟夫妻一场,做事总得讲个良心不是?不挥舞道德大棒并不是说可以不讲道德,我们也可以因为这个T是婚姻中所谓“弱者”的一方而降低我们对她的道德要求,可这也并不代表着她就可以不遵守道德底线。
我也实在理解不了您的价值观,男人爱一个女人就要养她,还要尊重她随时出墙的“权利”,出墙了还要倾其所有的“送神”,真把自己当奴隶了?女人一边把自己装扮成可怜的附属品,一边又享受着超道德待遇,真把自己当神了?一个真正自尊自爱要求平等的女子,我相信是做不出这样的事的,我可以接受世界上有这种女人的事实,但并不说明我就不能鄙视她。
希望那个T如果将来“不幸”被人当了备胎而且被合法的榨干后也能理解那个对他这么做的男人,同样也适用于LZ那些鼓噪的女同学。
最后于2008-05-20 02:34:05改,共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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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就是俩字 Levelworm 2008-05-20 10:30:10
闷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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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宝 大黄 2008-05-15 15:42:56
恭喜:你意外获得【西西河通宝】一枚
鲜花已经成功送出。
此次送花为【有效送花赞扬,涨乐善、声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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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婚姻法规定了夫妻互相忠实义务 猪头笨笨 2008-05-15 01:17:42
司法实践上通常以婚外性行为作为界定.
法庭判决财产分割时将对无过错方有利.
我以为这是比米国法律法律进步的地方,体现了男女平等的思想。
按楼主叙述,我觉得其同学是在国内,那么我觉得你用米国得道德法律来套是nonsense。
另外,如果房产交易手续合法,楼主同学的前妻在离婚协议上把房产给男方有无权处分的嫌疑,男方作为善意的第三人虽然很可能拿不回房产的所有权,但可以上法庭控告要求女方给付相当于房产价值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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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小手段,在国内的话不妨横一些,一些小的违法手段,生命威胁什么的可以采用以保证自己对目前房屋的占有。一定要找个好律师上法院,要尽可能的收集证据证明对方在离婚前就已出墙,即使没有证据当庭也要声泪俱下获取法官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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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地区也并非如此,规定应该是这样的
1 侠客梦 2008-05-14 15:51:59
在北美的某国,离婚后,男的需要支付女的赡养费是有条件的,女方必须是没有经济来源,并且男方的收入必须高于一定标准(超过基本生活费),其超出部分将用于支付女方的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也是有标准的)。所以,男的离婚以后,为了不支付女方基本生活费只好不全职工作,其收入只保证自己的基本生活,前妻的赡养费?等着吧。
最后于2008-05-14 16:01:14改,共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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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中美的文化差异还是很大的。像这种情况,国内肯定不需要付赡养费 松阿察 2008-05-15 16:32:27
美国在制定这个规定的时候,没考虑红杏出墙给另一方带来的不公平吗?也许老美就没有红杏出墙这种概念?
最后于2008-05-15 17:59:03改,共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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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这样的女人还有人敢娶吗? clathrate 2008-05-14 10:5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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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婚约也没不允许婚外恋"??????????????? 松阿察 2008-05-12 11:5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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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拿赡养费的女人有福了。那给赡养费的男人傻呆了。 松阿察 2008-05-12 12:08:26
拿赡养费的女人:左手拿着前夫的赡养费,右手拿着大款的包养费。稳挣不赔啊。
给赡养费的男人:供着前妻与情夫happy,很呆啊。
最后于2008-05-12 15:25:34改,共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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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个常识性的问题,用的着那么兴奋么 顾非 2008-05-13 21:53:38
一般以维生为目的的赡养费,是只付到再婚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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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这女人不结婚一直作二奶,那她前夫就得一直付赡养费了? 松阿察 2008-05-14 01:4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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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顾说的实在 盲人泪 2008-05-12 11:33:45
我和老顾一样,赞同顾太太的女人的价值仅存在于20-30的观点。对其如此为自己的一生精打细算也深为赞同。
这个问题,并不是就把人老珠黄的老女人们贬低,她们的价值是另一个性质的问题。
虽然本篇里的A貌似站在无过错的一方,可是既然T选择红杏出墙,那么A总有这里或那里不如人意的地方,即便说,A选错了老婆,那么也是A的错。
1〉老婆是正确的。
2〉如果老婆无理,请参照前条。
老顾所描述的,虽然不符合爱情小说,却与我对周围婚姻状况的观察相符合。
“为了爱而嫁他,但偏要让别人看起来是为了钱而嫁他”,这句话,谁要往既要当XX,又要立XX上去想,您就俗了,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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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描述的情景到可以做一下类比。
2 松阿察 2008-05-12 12:00:32
“ 虽然本篇里的A貌似站在无过错的一方,可是既然T选择红杏出墙,那么A总有这里或那里不如人意的地方,即便说,A选错了老婆,那么也是A的错。“
类比一下:A深夜回家,路遇歹徒抢劫。那么A总有这里或那里不如人意的地方,即便说,A选错了回家时间,或者选错了回家路线,那么也是A的错。
不知道法官在判决书中是不是也会持这个观点,并且要求A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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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都没看出来,还是我脑残了? 奶糖人6号 2008-05-12 10:55:17
教授,A和T弄反了吧?
【原创】与同学聊天,郁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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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友 说:据说印度的恐怖分子开枪扫射时面带微笑;随身带的大包里面不仅有手榴弹,还有狗不理和男人装;占据酒店前还买了两袋汽锅鸡和二锅头——这可不像穆斯林——还坚信自己可以带女人质杀回海滩投奔索马里,来时候乘的橡皮艇还在哪儿呢!
夜精灵小赵 说:长风破浪061 说:小鬼子的庙一天不拆,就多一天留个尾巴捏在我们手里,什么时候不爽了就纠一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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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据说日本已经把神社问题作了筹码。和中国谈问题时说,我这两年都没去拜,你在其他问题上该让步了吧?
长风破浪061 说:哈哈哈哈哈,这简直是儿子跟老子谈条件要糖吃么。可惜中国不是日本的亲爹,你不调皮捣蛋是应该的,没有什么糖吃。可你要敢扯蛋,老子皮鞭子木棍子可是什么都有。
x188 说:“哪里有暴力,哪里就有反抗。” 以暴制暴的年代,已经一去不复返啦。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针对暴力言论而论,与“老子孝子,JAPAN,CHINA”无关。)小女子对政治一窍不通。
长风破浪061 说:以暴制暴没有消失,只是换了形式而已。鬼子拜鬼,我们就发动民意,上街游行,抵制日货。洋鬼子见老和尚,我们就把碰头取消,留下钱来救自己。
皮鞭子木棍子,不必非得是大杀器。面子,票子,喇叭筒子都是武器。
婚姻中有冷暴力,这个叫做软暴力吧~~
x188 说:还是‘软着陆’好,比较适合现代文明。‘一拍两散’就没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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