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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原创】为胡哥进一言:中国应着手出台宗教法 (tubie;字1120 阅1764 花 7 2008-05-08 19:41:53
O 支持此提议! (deaf;字34 阅47 2008-05-09 07:55:40
。。O 谁认识人大代表? (tubie;字38 阅43 2008-05-09 08:16:11
O 开宗明义,应该是对‘宗教自由’的权威解释 (Ghintec;字280 阅369 花 2 2008-05-09 02:20:18
。。O 送花 (tubie;字0 阅44 2008-05-09 06:32:51
O 用句粗俗的话来说 (菜菜丛;字28 阅612 花 1 2008-05-08 21:01:52
。。O 我送花! (随心飞;字0 阅43 花 1 2008-05-09 07:26:36
。。。O 谢谢 还给您一朵 (菜菜丛;字0 阅40 2008-05-09 07:29:58
O 第一条参政权还待商榷啊。第二条尤其好! (或与非;字178 阅545 2008-05-08 20:56:26
。。O 有建议权, 无管理权 (tubie;字0 阅35 2008-05-09 06:34:19
。。O 这个参政是在国家领导下的参政 (littles;字14 阅382 2008-05-08 23:26:10
O 还有天主教 (littles;字98 阅530 2008-05-08 20:48:29
。。O 假如与梵蒂冈建交后 (深水之鱼;字194 阅46 2008-05-09 07:20:07
。。。O 稍微差一点 (littles;字54 阅37 2008-05-09 07:23:12
。。。。O 嗯,还是老兄你记的比我清楚 (深水之鱼;字0 阅35 2008-05-09 07:27:28
。。O 不现实吧。还是要尊重宗教传统和教徒意愿的。 (细脖大头鬼;字445 阅449 花 1 2008-05-08 22:42:24
。。。O 关键不能让梵蒂冈插手 (littles;字28 阅433 2008-05-08 22:52:30
。。。。O 中国和梵蒂冈建交不远,我看不会是继续走旧式的“自养自传”的路了。 (细脖大头鬼;字276 阅448 花 1 2008-05-08 23:01:24
1O【原创】为胡哥进一言:中国应着手出台宗教法 花 7 tubie 2008-05-08 19:41:53
人大出台的反分裂法有效地给台海划定了一道红线。中国也曾制定反邪教法来对付法*功。

对于宗教事务,由人大出面制定宗教法是大为可行的。研究历史上斜叫的特点,把不安定因素控制在萌芽阶段。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 之类的由国家宗教事务局局务会议通过发布的法令实在是难以担当重任。

宗教法中应当对伊斯兰教,佛教,基督教有统一的规定。一视同仁。
比如,

1。神职人士不得参政(政协之类的不算F)。以避免政教合一。
2。未成年人应受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不得以宗教为由逃避义务教育。活佛可以转世,但未成年前应接受义务教育。同样,塔利班式的少儿宗教学校应予取缔。
3。政府有监查权但不参与宗教事务。
4。宗教财产管理应参考非营利组织的办法。 应公开受社会和政府监督。少林ceo这种人应被清理。
5. Ghintec 兄对‘宗教自由’的解释
开宗明义,应该是对‘宗教自由’的权威解释 [ Ghintec ] 于:2008-05-09 02:20:18
1.公民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不得干涉教徒该宗或兼信他教)

2.公民有开始信仰某种宗教的自由,也有停止信仰某种宗教的自由(不得干涉教徒退教)

3.宗教教义中,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一律作废,不得强迫信徒接受
链接出处
任何宗教,违反以上三条者,应视为邪教,予以取缔


最后于2008-05-09 06:37:40改,共2次;
2O支持此提议! deaf 2008-05-09 07:55:40
如何向中央提交?各位有什么好办法呢
3O谁认识人大代表? tubie 2008-05-09 08:16:11
反分裂法就是这么从网上呼游出来的F
2O开宗明义,应该是对‘宗教自由’的权威解释 花 2 Ghintec 2008-05-09 02:20:18
1.公民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不得干涉教徒该宗或兼信他教)

2.公民有开始信仰某种宗教的自由,也有停止信仰某种宗教的自由(不得干涉教徒退教)

3.宗教教义中,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一律作废,不得强迫信徒接受

任何宗教,违反以上三条者,应视为邪教,予以取缔
3O送花 tubie 2008-05-09 06:32:51
2O用句粗俗的话来说 花 1 菜菜丛 2008-05-08 21:01:52
就是扒下神的外衣,让它裸奔。
3O我送花! 花 1 随心飞 2008-05-09 07:26:36
4O谢谢 还给您一朵 菜菜丛 2008-05-09 07:29:58
2O第一条参政权还待商榷啊。第二条尤其好! 或与非 2008-05-08 20:56:26
第一条参政权还待商榷啊,毕竟耷拉大喇叭和班禅活佛当年就已经参加政协,这已经形成了制度了。
另外:宗教人士不得发表、参与民族歧视、分裂国家的言论和行动,违者开除教籍,直至刑法处理。
3O有建议权, 无管理权 tubie 2008-05-09 06:34:19
3O这个参政是在国家领导下的参政 littles 2008-05-08 23:26:10
不得自行参政。
2O还有天主教 littles 2008-05-08 20:48:29
国家要想办法把天主教的任命权控制在自己手里,实在不行学英国改为圣公会,决不能让梵蒂冈插手中国。


3O假如与梵蒂冈建交后 深水之鱼 2008-05-09 07:20:07
传言说将采取由政府提名教区主教报梵蒂冈,由梵蒂冈确认的方法。也就是履行一下手续。

目前大量地下教会存在的基础是,有不少教民不认可天主教“三自”协会所任命的教区主教。关键就是没有梵蒂冈的确认。

4O稍微差一点 littles 2008-05-09 07:23:12
是政府提名加确认,在梵蒂冈那里只是报备一下。

越南。
5O嗯,还是老兄你记的比我清楚 深水之鱼 2008-05-09 07:27:28
3O不现实吧。还是要尊重宗教传统和教徒意愿的。 花 1 细脖大头鬼 2008-05-08 22:42:24
     天主教讲究的是“至一、至圣、至公、从宗徒传下来的”,后一点就是指主教的地位和任命问题。英国圣公会也是有宗徒传统的,教会和政权的关系还隔着君主立宪呢。中国天主教政治和宗教分得不是太开,地上教会的主教和地下教会的主教斗争不断,官方任命和海外梵蒂冈任命都算不上对宗教传统和现实政治的尊重。并不和谐啊。
    现实问题不能光压制和否认。我觉得妥协还是很重要的。否则,迟早要出问题。我觉得采取藏传佛教的认定喇嘛的方法不错。慢慢改吧,强硬了,并不一定好。
4O关键不能让梵蒂冈插手 littles 2008-05-08 22:52:30
英国人做到的,我们更要做到。
5O中国和梵蒂冈建交不远,我看不会是继续走旧式的“自养自传”的路了。 花 1 细脖大头鬼 2008-05-08 23:01:24
    现实也不是那样,现实中中国天主教和新教的国际化趋势很严重。
    如果说自建教会还可能的话,那问题就是理论建设“神学的本土化”不够的问题,缺乏大家。希望渺茫。
    这点上中央领导比我们清醒。英国为个圣公会流了多少血啊,近来正看《都铎王朝》。对中国绝对不值得。
    和谐和谐。

最后于2008-05-08 23:39:10改,共1次;
【原创】为胡哥进一言:中国应着手出台宗教法 1 2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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