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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对于日本共同社关于中日合作开采东海油气新闻的看图分析
32 兜胖胖 2008-06-16 09:19:47
很多兄弟们看到共同社的这条新闻都很气愤,特别是对于春晓也很做开发让很多人不理解,我在这里分析一下
【共同社6月16日电】据日中关系消息人士透露,日中两国政府日前达成一致,将搁置专属经济区(EEZ)的划界问题,共同开发东海油气田。协议的具体内容为:
(1)日方主张的EEZ边界线“日中中间线”的中方一侧海域也是共同开发对象
(2)日方将向“白桦”(中方称“春晓”)等中方已单独开发的气田出资,享受部分权益
(3)双方按出资比例分配利益。
第一、在石油勘探方面我们要学习一点基础知识
1、油气田勘探第一口井最关键,成本最高也最重要,打了第一口井在边上随便找个地方打口井就可以出油气
2、中国勘测东海石油,是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的。随后,中国在浙江以东海域的东海大陆架盆地中部发现了“西湖凹陷”。自1980年在东海首次钻探成功龙井一号井以来,中国已在西湖凹陷钻井30口,其中20口获高产工业油气流。经过最近20多年的勘探,中国目前已在西湖凹陷,开发出了平湖、春晓、天外天、断桥、残雪、宝云亭、武云亭和孔雀亭等8个油气田。此外,还发现了玉泉、龙井、孤山等若干大型含油气构造,目前中间线以东还没有进一步详细勘探。
3、最靠近争议地区的是春晓、残雪、断桥和天外天4个油气田油气田,都于1998年开始勘测,其时日本并没有抗议,但是到2004年春晓修成以后日本却大发意见,虽然中国的油田甚至没有越过日本主张的中间线,但日本却说中国的油田把“日本的”资源“吸走了”,其实这是不可能的,大陆架东边更低,而油田在西边,石油只会向东边流(有说法这要看具体井深是多少,我不太了解,不能判断)
4、海上钻井平台是要通过管线输向陆地的,所以东海油气只可能输给江浙,日本其实是拿不到的(冲绳海槽太深了,管线过不去)
日本绘制的中国东海油气田全图
两国争议区的石油开发
第二、了解一下国际法
1、我国要求的大陆架划分来源于国际法,特别是关于挪威和英国对于北海专属经济区的争端的解决办法,北海同样有大量石油,两国都宣称是自己的经济区,但是在靠近英国的部分发现了一条海沟,于是国际法院裁决该海够为大陆架的终止线,大陆架是由挪威延伸到靠近英国海岸的海沟,于是把几乎全部的北海大陆架都判给了挪威
2、东海的海底结构类似北海,有广大的大陆架,并在靠近日本冲绳附近有一条冲绳海槽,中国认为冲绳海槽是分界线而日本人认为海槽是大陆架的“自然凹陷”,大陆架的自然中止线在太平洋的马里亚纳海沟
3、东海南端有钓鱼岛/钓鱼台群岛,日本称尖阁诸岛,该群岛在东海大陆架上,双方对其主权有争议,而如果钓鱼岛属于日本么至少在南端,中日是要平分东海大陆架的
东海海底大陆架和钓鱼岛地图
参见之前的新闻
链接出处
我们可以知道
一,之前中国反对合作开发春晓的核心在于中国反对日本提出的所谓中间线划界,也就是说日本合作开发春晓的潜意思是认为中间线是双方专属经济区分界线
二,日本把钓鱼掉划入其专属经济区,而中间线的理论基础有两条
1、南端的钓鱼岛属于日本,因为钓鱼岛也在大陆架上(参见的海底图片)
2、冲绳海槽不是大陆架的终止线
三,中国主张专属经济区按照大陆架划分,以冲绳海槽和大陆架分界线为划界线,而如果钓鱼岛是日本的那么大陆架将是中日共享的。
四,双方分歧的核心不在于是否合作开发春晓而在于是否承认日本的隐意:是否承认中间线。开发春晓的分歧只是一个表象
五,双方分界线的分歧核心在于钓鱼岛的主权和冲绳海槽地位的确定,但其实冲绳海槽的地位可以通过上诉国际法院来判定(类似英国和挪威的划界),但日本却不愿意,说明日本本身都底气不足
链接出处中有这么一段
-5 解決法と共同開発について
この問題を解決するには、中国の主張を受け入れた共同開発しかないと思われる。その根拠は次の3つがある。
(1)「日本が主張する中間線の東側、大陸棚縁辺までの間は、中国も自国のEEZだと主張している地域だから、両国の合意がないかぎり井戸は掘れない
(2)日本本土への輸送コストが高く、採算が取れない可能性がある。
(3)「この海域の帰属権を国際司法裁判所に訴えても、日本が勝つとは限らない。国連海洋法条約からいえば、中国側の主張する『自然延長論』の方に分があると言われており、日本はこの海域の権利をすべて失う危惧すらある。」[20] それならば中国の提案に合意することが得策ではないだろうか。
yahoo翻译以后就是
一般认为关于25解决法和共同开发 要解决
这个问题,只有接受了中国的主张的共同开发。那个根据有下面的3个。
(1)「日本主张的中间线的东侧,到大陆架边缘为止的间,因为是主张中国也是本国的EEZ的地域,没有两国的同意的极限井不能挖。有对
(2)日本本土的运输成本不高(贵),核算去除的可能性。
(3)「向国际司法法廷呼吁个海面区域的归属权,日本也未必胜。一般认为如果从联合国海洋法条约说,中国方面主张的『自然延长论』有份儿,日本有即使全部丢失这个海面区域的权利的危惧也。」[如果20] 那(样)同意中国的建议的事上策就变得风平浪静吗?
很明显的表明日本都认为法理不足
两国划界简图和西湖凹陷略图
现在的情况
一,胡的此次访日明确提出了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东海油气,也就是说搁置到钓鱼岛的主权和分界线的分歧,从经济角度明确共同开发原则,日方表示同意,并且也搁置了中间线主张,只讨论经济
二,上面我介绍过了,yst2000也有文章说明,东海油气田的资源日本其实是拿不到的
三,从共同社报道仍然是讲经济方面的东西,不涉及主权,而我上面分析了春晓只是表象
中间线附近的油漆蕴藏区
所以我认为胡锦涛除了给日本民众面子以外没有任何实质性的让步
特别是在日本帝国石油公司的勘探井进入之前确定合作开发原则减少了日本非常大的一个筹码,毕竟在划界问题上“现实存在”是非常重要的
欢迎拍砖
春晓
最后于2008-06-17 02:32:10改,共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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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政府开脱没有意义
1 autoeagle 2008-06-18 16:47:32
现在的政府,早已陶醉在官办经济的巨大利益之下,数百亿的权益和海洋领土主权在他们眼里不算啥。
这个口子一开,上行下效,不知道还能卖出多少利益。
自强,求富的后清局面已经形成。
有点能感觉到清朝后期形势下个人和集体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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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这个协议,纯粹是忽悠。。。 大大的熊 2008-06-18 21:04:32
中日要靠近,这个东海的事,实在不应该妨碍这个趋势。只好忽悠一下,让它不成为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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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论起“忽悠”的功夫,咱天朝上国天下第一了,四姐文明 美人流香 2008-06-18 21:42:52
听忽悠的话,让你能保住吃饭的家伙;不听的话,哼,你不要活得不耐烦了,至少封了他小日本的网站不让看。
这天下事,有几个傻,能被“忽悠”过去的,其实无不是文事武备,担心那后面的厉害,装糊涂,做被“忽悠”状而已。
哈哈,让咱看看小日本怎样在做被“忽悠”状,俺天朝上国,威风啊,开心,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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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洗睡吧
4 美人流香 2008-06-18 19:11:01
上面没指示下来的时候,别管不该管的事,别说不该说的话,要惹祸的,要惹祸的,要惹祸的。
要注意该协定后一小撮唯恐天下不乱的动乱分子的新动向,要掀起唱山歌的新高潮等等的,您差太多了,让您干您也不能胜任,您就别勉强了。
放心吧,放心吧,您洗洗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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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着有啥用
1 autoeagle 2008-06-18 17:08:12
在国内炒地皮,刮民脂民膏,办垄断企业,猪都会
东海把权益拱手送人,南海把权益也拱手送人。百姓的血汗和根本被内送国贼,外送洋人。
养这些一年消费一万亿的猪有啥用,还不如宰了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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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旁边仙人的旧帖
1 autoeagle 2008-06-18 18:08:14
中央无能。
主要负责经济的地方政府和中海油中石化等企业抢得的筹码,被负责国防外交的中央政府随意送出。
连国防外交等本职工作都做不好,能指望当前的中央能将经济搞对路么?
“中央”指在北京混的那帮京官,不包含胡温这样的巨头。但这些事情的走向,猪头京官们有很强导向作用。报告,内参,谈判都是由他们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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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有很大让步的。
3 海豚 2008-06-18 16:43:49
谈成这个结果,很让人不爽,然而也无可奈何。
春晓那里,本来就在日本主张的中间线以西,日方从来就没有提出过主权要求。一贯的借口只是开发春晓会吸走中线东侧的油气。现在让日方参股,分享油气,其实已经满足了日方的要求。至于所谓“按照中国法律”云云,只是为了面子,堵国人的嘴罢了。本来就没有主权争议的地区,又何必高唱中国法律呢?
共同开发的地区,虽然貌似中线以东的地区占了大部,但是中线以西的那一小块,却是打破了我们历来宣传的底线,只在中线以东的争议地区共同开发。现在共同开发区跨过了中线,这就是日方一贯的主张,可见这次谈判日方守住了自己的底线。谁胜谁负一清二楚么。
最近和欧美的关系持续紧张,韩国也换了个右派总统。形势比人强,总不能落个四面楚歌。幕后的交易,大概就是用我们做什么来换取日本不做什么,不要有事的时候来个落井下石。前一阵子那个毒饺子事情大概也就本着这个精神不了了之了。
总之当前形势不对,这次我们只好认栽了。指望后续的谈判能够悠着点,多拖个几年,等条件好了再把局势扳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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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么
1 颜子 2008-06-18 11:51:39
整件事情的潜台词就是:
你丫别再闹了(争议搁置),按我的法子(依照中国法律),分你一点好处(共同开发)。
日方表示同意。
至于到底给了多少好处,那就见人见智了。反正石油钻出来了还是得到中国。如果中国内销了,印点人民币给日本花差花差(美元我估计日本不稀罕),不晓得算不算吃大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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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一个相对比较准确的示意图,并说两句
6 梦里胡笳 2008-06-18 10:24:47
(一)两张图

图一、春晓油气田与将开展联合勘探的共同开发区块的位置示意
关于图一的说明
(1)将开展联合勘探的共同开发区块,使用了Google Earth,将正式公告中的各坐标点依次用A-G代表,各点经纬度引自
破奴冠军:正式公告来了,我的理解能力低下,需要你或网警帮帮忙
(2)春晓、残雪、断桥和天外天油气田所在区域,使用了Google Earth,由于没有查到各油气田确切经纬度,采用
引文中“最佳答案”所述区域大致经纬度区间,四个顶点分别标为甲乙丙丁。

图二、将开展联合勘探的共同开发区块与春晓油气田及日方所坚持之日中中间线的位置示意
关于图二的说明
为表示日方所坚持的日中中间线,使用了如下步骤:
(1)将
兜胖胖:【原创】对于日本共同社关于中日合作开采东海油气新闻的看图分析中“日本绘制的中国东海油气田全图”白色背景替换为透明
(2)将(1)所形成的透明图叠加在用Google Earth所取得的图一之上
(3)调整用Google Earth所取得图一的大小,使所取得图中济州岛及台湾岛的位置及大小与(1)图内济州岛及台湾岛的位置及大小一致(目测)。
(4)用红色描深(1)图中所示之“日中中间线”。
(二)图的缺陷,
引文中“最佳答案”所述区域之数据不够精细,导致从图上看,有部分区域越过“日中中间线”,这一点是不够准确的(参考中石化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总工程师张抗的说法,见
划界背后的资源争夺战 中日如何面对东海之争)
(三)图中看到的情况
(1)假设图中其他部分基本准确的前提下,可以看到,此次中日确定的“将开展联合勘探的共同开发区块”是跨越了所谓的“日中中间线”的。
(2)根据
双方经过联合勘探,本着互惠原则,在上述区块中选择双方一致同意的地点进行共同开发。
(引自
破奴冠军:正式公告来了,我的理解能力低下,需要你或网警帮帮忙)的说法,未来双方将选择区域内“一致同意的地点”,进行联合勘探、共同开发,这似乎表明,这个共同开发有可能仅仅是从法理上打破了“日中中间线”,还存在因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同意而谁也无法进行单方开发的僵局可能。
(四)关于春晓
中国企业欢迎日本法人按照中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的有关法律,参加对春晓现有油气田的开发。
(引自
破奴冠军:正式公告来了,我的理解能力低下,需要你或网警帮帮忙)
(1)这表明,日方企业今后可以参与已经完成勘探作业,已经或者将要进入开发作业和生产作业的
“春晓现有油气田”。
(2)日方并未得到在春晓油气田区域进行勘探寻找
新油气田并开发之的许可。
(3)日方对
“春晓现有油气田”的参与须遵循“中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的有关法律”,从现有能找到的资料来看,这个有关法律应当是制定于1982年,并于2001年修订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
(4)
“春晓现有油气田”已经有壳牌和优尼科两家外资公司参与合作开发(参见
人民日报日本版2004年6月16日,从这个意义上看,日本公司是拿到了较壳牌和优尼科更优惠的待遇呢?还是仅仅达到了与那两家公司相同的待遇呢?有些不明白这一条所谓“关于春晓的谅解”究竟有什么样的特殊含义?而且,这一条和中石化、壳牌或者优尼科中任意一家转让股份给某个日本企业没有什么实质区别啊?感觉TG是在忽悠福田嘛
最后于2008-06-18 12:21:52改,共3次;
【原创】对于日本共同社关于中日合作开采东海油气新闻的看图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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