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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票贩子”告倒上海铁路公安?今后还怎么整治黄牛党
28 忘情 2008-09-12 19:33:33
近日《南方都市报》报道了一起全国首例铁路部门败诉的倒票处罚案,看完报道让人感觉真的是荒唐透顶!
根据报道,今年1月,郑州籍男子胡某在上海上班,其妹到上海玩。回郑州时,其妹买了一张上海至巩义的无座火车票,票价为123元。据胡本人声称,后来他又替其妹买了一张有座票,把那张无座票以150元转让给陆某。1月26日中午,在上海一小区门口,正当胡某和陆某交易时,被民警查获。随后,上海铁路公安处以倒卖有价票证为由,给予胡某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同时收缴退票款98元。
胡某不服,于4月28日将上海铁路公安处告上中原区法院,要求撤销处罚决定,并索赔18万余元。
此案于7月1日开庭,郑州市中原区法院一审认定上海铁路公安处存在“四处错误”,判其败诉,并退赔胡某各项损失594.55元。这在全国,还是首例。
对此,我有些不解,胡某虽是郑州人,但案子发生在上海,按常理你就是要起诉,也应该在当地起诉呀?异地判决,能对异地的相关机构有约束力吗?这么做是否真的合理?我对相关法律并不精通,请精通的网友指点一下。
我们再来看看郑州区法院认定的上海铁路公安处存在的“四处错误”吧。
这第一条,中原区法院认为主体不适合。上海铁路公安处不能证明查处胡某的行为发生在其管辖区域内。
这就有点蛮不讲理了。铁路公安自然是管辖铁路沿线,就是在车站附近,其管辖范围距离车站主体建筑短的不过区区四、五十米,长的也不过数百米。现在的票贩子可精着呢,知道铁路公安要抓人必须要抓“现行”,必须要人证,物证齐全,所以直接在火车站附近寻找目标的票贩子身上根本就没有票,非得谈妥了,非得确定你不是警方的“钩子”,他才会带着你七拐八拐,远离火车站交易,中途还时常变换交通工具和交易地点,就算在交易地点,身上也不会带多余的票,以免万一翻船被一网打尽。倒卖车票整得和倒卖毒品差不离。因此你如果要抓票贩子,“越界”是肯定避免不了的。
如果按照中原区法院的意思,只要出了你铁路公安的管辖范围,你就无权查处我,那不是在纵容黄牛党?照此类推,地方公安也不能查处黄牛党,因为人家虽然在你的管辖地交易,但打击票贩子不是你的职责,所以你也别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如果这种理论成立,那就不要打击票贩子了!因为你根本没法操作。
如果这种理论成立,那么身着警服的人上、下班途中,或者业余时间在任何场合遇见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也不能执法。如果要执法,首先你必须证明这事是发生在是的管辖范围之内,其次得证明是你的职责范围之内,你如果是户藉警,那么你在街上遇见斗殴的,偷钱包的也都不能制止,因为你的工作只是管户藉。第三,你还得是在上班时间,否则的话,按中原区法院的逻辑,你下班以后,也就没有执法权了。
这第二条,中原区法院认为铁路公安的证据不足。倒卖火车票首先是以营利为目的,但当民警询问胡某时,他承认这张车票是妹妹在代售点买的,让他退掉。上海铁路公安处对这一情况未调查核实,就认定胡某倒卖火车票,属于事实不清。
看了这第二条,我终于明白什么叫胡搅蛮缠,什么叫瞪着眼睛说瞎话了。按照中原区法院的逻辑,公安执法时,嫌疑人怎么说,公安就得怎么信,是这样的吗?
在代售点买票,再因为各种“理由”要加价退票就不属于倒卖车票了吗?
什么叫倒卖车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凡加价5元以上的,就是倒卖车票,就属于铁路警方打击处理的对象。
票贩子的票是从哪儿来的?有相当一部分就是票贩子结成团伙,集体半夜排队,从售票点批量买进的。铁路部门为什么规定一个人一次只能从一个窗口买五张票,要再多买的话必须得出示单位证明呢?就是为了抑制票贩子哄抢车票的行为。
抓获的票贩子哪个有那么老实?被抓获后什么都招供的?哪个被抓到了不是喊冤枉?哪个不是说自己买了票,但又临时改变计划,所以想退票的?这些话能信吗?
重证据,轻口供,好象是咱们法律的原则之一吧?即使是没有犯罪嫌疑人的口供,但只要铁证如山,照样能定罪,我好象没说错吧?
总得用铁的事实说话吧?事实情况是,就连胡某也承认,他准备把原价为123元的票以150元转让陆某。中间这27元的差价铁证如山,难道这不是企图获利吗?胡某难道不识字?不认识车票上印的票价?不管胡某的借口如何,他加价27元已经是客观事实,中原区法院怎么对此视而不见呢?这难道还构不成倒票?国家有关规定只规定了5元的下限,可没规定倒票的张数,一千张,一万张也是倒票,你就是只倒一张,只要加价5元以上,那也一样是倒票呀。
如此清楚的事实,郑州中原区法院居然认定事实不清?真是人才难得呀!
第三,中原区法院说了,上海铁路公安处适用法律错误。即使胡某是倒卖车票,但他的行为特别轻微,社会危害不大,应当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
这就有点莫名其妙了。郑州中原区法院你到底是认为胡某属于倒票呢?还是认为胡某不属于倒票?如果你觉得胡某不属于倒票,就应当理直气壮地说,上海铁路公安处,你们搞错了!
可惜,法院没敢这么说,而是扭扭捏捏地说什么即使,但,应该之类的话。可见,该法院对胡某的行为还是底气不足。不过,你说上海铁路公安适用法律错误?请教错用了哪条法律?人家只是认定他倒票,又没说他杀人、放火、抢银行,只是依照有关规定对他的倒票行为进行处理。
你说胡某的行为特别轻微,社会危害不大,应当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那是当然,胡某的行为当然特别轻微,但是再轻微也得处罚呀,尤其是在春运期间,所以不予处罚是说不过去的。正因为情节轻微,所以才行政拘留5天,要搁在我们这里,春运时抓到票贩子一律挽留十五天,上海铁路公安处这已经是从轻处理了。而且警方只收缴了退票款98元,并没有另处罚金,这还不算从轻处罚?
都知道任何一条法律,讲到处罚时都有一个范围。哪个单位执法都有个尺度问题,就事论事,上海铁路警方难道不是在规定的范围内取了下限吗?这居然也被郑州中原区法院认定为警方的“错误”?
第四,中原区法院认定:如果胡某属于倒卖车票,火车票应被收缴,并将变卖或拍卖款项上缴国库,而上海铁路公安处只收缴退票款98元。
这就是典型的外行了。上海铁路警方自然是将那张车票收缴了,这是确定无疑的。为这一张车票开个拍卖会?亏中原区法院想得出! 变卖?那是纪律所不允许的。按规定,只能将收缴来的车票到售票窗口退票处理。上海铁路警方做得没有错。
众所周知,售票窗口退票是要收百分之二十的手续费的。甭管这项规定合理不合理,事实上,人家警方是按规定这么做了。原价123元的票扣除百分之二十的手续费后,退票款是98元,这也没有错。至于上缴国库,除非你中原区法院有证据证明,这98元的退票款没有按规定上缴,而是让私人侵吞了,否则的话,你所指出的警方“第四条错误”就根本不成立。
综上所述,郑州中原区法院的判决理由是荒唐的。即使我们再退一万步,就算是上海铁路警方的处理稍重了,就算是收缴的火车票后续处理上存在可以商榷之处,但这也不能改变胡某以票谋利的事实呀,那是另外的问题,不能因此就认定胡某就不是贩票行为,不能就因此判定警方“败诉”吧?
这还只是一审判决,如果二审仍然维持原判,那今后可就是一个极坏的榜样,广大黄牛党将欢呼雀跃,衷心感谢郑州中原区法院了,没准还会送面锦旗什么的以示感激。那铁路警方就真的没法再打击票贩子了。到那时候,广大旅客就别光抱怨铁路警方不作为。人家还敢作为吗?还让人家怎么作为呀?
2008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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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件卅上,我觉得忘情兄过激了。
1 想看看不了 2008-09-22 08:14:35
忘情兄在南昌铁路局,说一句南昌局是南昌的最大黄牛我看一点都不过份,在南昌站窗口买不到卧铺票,一进站台,有那么多穿制服的叫卖卧铺票(我指的是平时,而不是什么春运)。这些人从哪来?手中票又从哪来?不好好管好自身,却从一个小小的退票人上去抓,怎么也不能服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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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知道南昌火车站出站地道里有补票口吗? 忘情 2008-09-24 04:40:27
据我所知售票窗口属于票务车间,出站地道里的补票口属于车务车间,当然是划了票给车务车间的,人家的奖金也是从这里来的。所谓票贩,当然是指票价外再加价,请问,你所遇上的那些人加了价吗?如果没加价,何来贩一说?要知道每张票都是有记录的,你打出一张,上面就要收一张的钱,且不存在打折的问题,这里如果不加价就根本另外获不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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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倒卖车票也不难,关键看怎么做.
1 大司命 2008-09-17 06:50:06
我的一些简单想法:
1、禁止各级票务及主管部门以任何理由预留车票。
2、严禁铁路公安系统参与有关案件办理,转由地方公安机关主办;
3、根据涉案车票的条码,地方公安机关可以视情节传讯、处罚相关经办票务人员。
4、各代售应该和票务中心是联网的,故此任何人购票必须出示身份证(10多年没回国,不知道是不是已经这样了),核对身份证号有效且有资格购票(如同一时间段不能同时购两张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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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就知道你脱离人民已经很多年了 suezo 2008-09-17 11:09:50
难怪前面说了不靠谱的东西,还不知道自己错在哪里.
有人的地方就有黑社会,这样简单的道理都不懂,不过是砖家罢了.
只要车票还是极端稀缺的东西,你说的这几条就都是空文,世上没有没有漏洞的条文,要具体到执行更是无法控制.最终也不过是这群黄牛换成了那群黄牛罢了.
比如这2,3两条吧,地方上黄牛贿赂地方公检法,不就结了.比如第4条,面对春运人群,这条想不成为摆设都难.一天一个车站就有几十万的出票量,还要一一核实,书生就是书生啊.要么,先来1000亿改造铁路售票系统?

真正的解决办法很简单,一个实例:为什么没人倒上海地铁车票?
最后于2008-09-17 11:25:55改,共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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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必 忘情 2008-09-19 23:11:47
以前试行过一阵子,结果发现黄牛党们大清早集体排队购票,把票买得差不离了,不好脱手,开车前原价退回,自己不损失,苦了百姓。那个加收手续费的初衷是打击套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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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夏天回老家
1 电子赵括 2008-09-17 08:15:32
从老家返回北京上车,因为在车站上车的人过多,列车被迫推迟了十几分钟发车。如果真的按照身份证挨个检察核实一番,恐怕半个小时也查不完。这只不过是个县级市的车站。就算是每个车站都因此晚发车十分钟,从我老家到北京一共约12个小时的车程,能比现有时刻表迟到2小时,等于多消耗20%的时间。这个代价未必是大家愿意和能够承受的。
别的地方我不清楚,北京附近的铁路线如今超级繁忙。因为调度问题到了北京附近,比如我从老家回北京那趟车就要在保定停车等候三个小时,这司空见惯。至少北京附近的车站是不能再多花费时间了,否则到了春运等高峰期间进出北京的车次就别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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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上查,感觉是奥运安保措施,08年之前真么受到过这份待遇 Redbee 2008-09-22 05:51:47
而且很多列车仅登记中途下车的旅客。我就此询问过列车员,答复是,如果你不慎‘错拿’了行李,可以找到你
车上查身份证并不能改变黄牛的处境,我买了黄牛票,上了车,身份证不对,难道能把我扔出去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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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几年座了几次火车 橡树村 2008-09-17 08:18:32
每一次都赶上进车站的时候挨个查身份证。
地点分别是天津,北京,西安,洛阳。
应该是可能做到的,特别是二代身份证,很方便的。我上周在国内飞机场办登机手续直接用身份证在机器上就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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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是要查的 电子赵括 2008-09-17 08:31:11
但并非任何时候都查。我在北京也遇到过查和不查两种情况,过于拥挤的时候都没查,顶多是看谁不顺眼抽查几个。而且看看有没有身份证和仔细核对上面的姓名等是否相同,需要的工作量还是不一样。电子读取身份证信息等系统,也就是这几年才在北京等大城市开始实行。真要扩大到全国铁路系统,这不是一时半儿能办到的。我也希望火车票真能变得象东京地铁一样方便,机读,那时候实名与否我倒不在乎。眼下恐怕还不现实。
去年夏天回老家见鬼了,回去不是一次两次,从来没遇到过那么挤。等车的时候看着人挤满大厅就知道预定停车的几分钟根本不够上车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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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警察在火车站随便查身份证很可能是违法行为
2 气气 2008-09-17 08:43:06
这两年全国因为警察随便在火车站抽查身份证,被查的人和公安机关打官司,要求法院认定警察查身份证违法有好几例见诸报端的。
之所以认为警察随便查身份证是违法的依据来自于《身份证法》的如下规定:
第十五条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
(一)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 (这个违法犯罪嫌疑警察得有证据,例如长的像某个通缉犯,不是随机的不管长啥样的只要觉得不顺就查)
(二)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
(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
(四)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如果是引用这款,那么警察得证明到底是哪条其他法律规定的可以查的情形。)
除上述以外,《身份证法》没有赋予警察其他情况下可以查验身份证的权利。
所以,建议各位在警察在火车站查身份证时,时间空闲并且想和警察辩论一下的时候可以考虑拒绝看看,然后要其对其查证行为给予法律解释。。或者要求警察先出示其警官证(这个是《人民警察法》的规定,要先出示证件才能检查别人)。。我同学就有这么干过的。。
警察的素质有时候也需要民众一起来帮助其提高的。。
不过,只推荐在东部发达地区的火车站这么做,除非你是自由职业者并且空余时间金钱大把。。。&不对因为尝试我这个建议遭受了不公正的待遇负责,呵呵。
【原创】“票贩子”告倒上海铁路公安?今后还怎么整治黄牛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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