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潘岳的期望,垂直管理
7今天看到网上一个帖子,说潘岳曾被过去的下属,借着酒劲,指着鼻子,骂了半个小时,可见潘岳的无奈。帖子还引出了潘岳的期望,成立一个统一的高级别协调机制,组织统一的监测和执法。
他列举事例。“很多地方局长要通报当地的污染,居然只能给国家环保总局写匿名信”。这就是现实存在,很多地方环保局长不能直言,或者也不敢出面行使自己的职权。于是,环保工作的无序是可以理解的,人们生活环境的恶化是必然的。为什么地方环保局长不敢直言呢?因为,比地方环保局长职位高的省长会提出无理要求。比如说,有一个资源大省的环保局长,既被省长骂为什么摆不平国家环保总局,又被省长骂为什么不能严格执法。当然,如果站在省长的角度看问题,就可以这么说,,如果一个省级环保局长,没有能力摆不平本省以外的国家职能机构,为本省谋发展做出贡献,要这个局长有何用?为维护本地经济可持续性发展,竟然允许省内某些“无知”官员任意破坏人类生存环境,要你这个局长有何用?于是,俺得出一个感觉,为官者不易,各自都有一本难念的经。
在这个帖子中,还提到潘岳对国家环保管理现状的抱怨。目前的环境管理模式是分割的,“工业污染归环保局,农业污染归农业部,污水处理厂归建设部,水管理归水利部,海洋污染归海洋局,沙尘暴治理归林业局……如此等等。责、权、利不统一,互相牵制,行政成本极高”。没有统一的指挥系统,自然是政令不通。而政令不通,自然就会有章不循,有法不依。
如此一说,要想把环保工作落到实处,似乎只有一条道可以走,建立独立统一的,有实权的,能从上到下,一杆子戳到底的管理机构。
说到这,俺突然想到,创建“独立的”预防腐败局就很及时,是正确的改革行为。接下来,似乎就该轮到建立“独立的”预防环境污染局,然后还有“独立的”预防道德败坏局。等到“独立的”这个局那个局都成立起来以后,国家管理构架就该象云南石林一样,一个个拔地而起,坚硬无比,直如云端,倒也别有一番景致。
关键词(Tags): 环保 腐败 独立管理
中国省地的权力太大
2整理整理,大部分下放,该放到民间的放到民间,少部分收上来,取消军阀割据,加强中央政府集权,省地级的都搞小政府,一些职能部门完全与地方政府脱钩,就能省很多事情。
垂直管理
1在中国当前情况下可能是可行性比较的选择了。财政部对中央企业的监察也是这样做的。
问题是,什么事可以不采用垂直管理?中央指令性管理不是说不行吗?不了解下情,瞎指挥,官僚主义不就是垂直管理的弊病吗?
害怕的是,他讲的是实情。如果真是,
很多地方环保局局长,不敢向国家环保总局通报地方环保问题,而是靠写匿名信,你说这环保总局是干什么的,环境保护信访办公室?
如果环保也跟反贪一样下场,环境污染的滞后破坏效应,可是要比贪官数量对社会的影响力,严重多了。
公安是行政机关,检察/法院一个是法律监督机关;一个是审判机关。
理论上应该是独立的行使审判权和法律监督权。不受地方上其它部门的影响和领导,不过各级人大要对其进行监督。
咦,俺怎么觉得中国省一级机关的权力
1已经越来越小了。
自从国税、地税分家之后,权力逐渐向中央和市县两级分化,省一级机关实际上是越来越没有控制力,当然除了人事权。
最后于2007-09-22 14:04:42改,共1次;
环保和反贪的起点大不相同。
1反贪局是挂在检察院下面,一般是副检察长级别。
关键是检察院并不是行政机关,他有自己的侦查部门、有法警配备。
环保的手段是罚款,还吓跑投资者,地方长官见了就头大。
检察机关可以轻易地介入地方的政治权力斗争,处理经济案件还可以被冠以“为改革开放保驾护航”的高帽。
所以,潘岳的话,只能一笑了之。
很多事情都是省一级在批
1人事权是最麻烦的,想升官,几乎必须走省一级的途径,这个不改,各个部门就无法独立于省一级机构。
审批项目,本来大部分就都在省一级,发改委审批的都是大项目和敏感项目。而就是这样,也有很多省一级先斩后奏的现象,先弄成既成事实,然后再补办手续,国家也只能挣一只眼闭一支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