蜻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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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6 789...末页[9] 共9页156 被收藏:2 用【工具】楼主帖全看树展
新长城 2008-05-14 14:14:00 16123611606727
O 精辟,男女平等才是社会的真谛
新长城 2008-05-14 14:19:44 16123691597506
O 你和这群没见识的女人省什么气呀
没意思
新长城 2008-05-14 14:24:26 16123701609948
O 一个问题,男人红杏出墙有没有错
侠客梦 2008-05-14 15:51:59 16124581606519
O 北美地区也并非如此,规定应该是这样的 花 1
在北美的某国,离婚后,男的需要支付女的赡养费是有条件的,女方必须是没有经济来源,并且男方的收入必须高于一定标准(超过基本生活费),其超出部分将用于支付女方的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也是有标准的)。所以,男的离婚以后,为了不支付女方基本生活费只好不全职工作,其收入只保证自己的基本生活,前妻的赡养费?等着吧。


最后于2008-05-14 16:01:14改,共1次;
cyclx 2008-05-14 15:56:58 16124611610040
O 【文摘】 花 1
"对那些一心要找款爷、不惜做二奶的女人,我只会在心里鄙视,不会骂出口。这种女人,虽然你可以说她们伤害了那些款爷的元配 (有伤风化先不论),但毕竟伤害元配的主凶是款爷,所以对这种女人我还真恨不起来。但楼主帖子里讲的那个 T,就是十足的人渣和魔鬼,她自己找款爷也就罢了,闹到“休”夫的地步我也不说她什么了,可你既然找到款爷了、有了钱了,却还要把前夫往绝路上逼,这还有一丝一毫的人味儿吗??这种娘们儿,在道德上她比很多杀人犯还要肮脏得多。而楼主那些为 T 叫好、说A活该的女同学,至少具备了做人渣的天赋。还是那句话,有些发泄的疯话可以说,有些就不能说。有的女人,天生下面劲大,老公满足不了,说说疯话,甚至做点疯事 (出去找个鸭子去去火),我也恨不起来;但楼主的那几个同学比这种女人要歹毒百倍。"

用煮酒的话来回应你
一行 2008-05-14 20:05:52 16125761597506
O 婚姻是一种契约。 花 11
本来一直在关注地震,救灾的情况,可是楼下那位顾非的谬论实在令人做呕, 上来说几句。
婚姻是一种契约, 双方签约时(结婚)就做出了相互忠诚,互相支持照顾的承诺,在解除契约(离婚)之前,红杏出墙即是欺骗和背叛,在任何一种文化下都是受到鄙视和唾骂的。美国人结婚前虽然不拘小节,但套上那个戒指再乱来就会为人不耻。所以如果感情不再,尽可离婚,然后谈恋爱,找情人,做二奶, 甚至做婊子,都是你自己的事。可在离婚,或者退一步说,分居之前,红杏出墙自然是为道德所不容的。
至于什么"一纸婚约也没不允许婚外恋", 纯属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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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 2008-05-14 20:59:43 16125921608076
O 正是
所以我才飞好远 2008-05-14 21:11:43 16125941609948
O 别的啥啥你和燕大人爱咋争咋争,这个我得说说。 花 4
红杏出墙可不等于爱上了别人。红杏出墙是干上了别人,或者被别人干上了。至于爱没爱上,包括当事人在内谁也证明不了。爱情不存在,存在的只有爱情存在的证据。别企图证明、说明“她”爱“他”。

当你要求别人不要将“忠诚”概念与道德挂钩的时候,你也得保证不要将“红杏出墙”与“爱”挂钩。这样标准才是一致的。

双方的沟通要保证价值观的统一,要不,一切都是赤裸的交易与协定;要不,一切都要遵守道德。不能够搞双重标准。

道德是商品社会的绊脚石。我最反感人们在谈到婚姻的时候提到爱情,爱情不应该成为婚姻的条件。婚姻本来就应该是一场交易买卖。如果一个身在一场婚姻之中的女人寻找到了更好的买主为什么不可以自我寻求转让?婚姻是一纸合同,女人在其中出卖的是她的肉体。你说的对,20~30岁的女人的肉体最有价值。我赞成给女人标价,女人是商品。我对人妻有特别嗜好,可惜总有人比我出价更高。

人们对“安娜卡列宁娜”报有同情是因为“安娜卡列宁娜”在与“渥伦斯基”偷情之时不停的进行自我谴责并且不断的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耻,但她依然情不自禁的接受“渥伦斯基”是因为她真正爱上了他。所以一方面安娜无法回避自我的道德谴责另一方面却又无法克制自己对爱情的渴望。而同样在那本书中,人们对那个在俄国社交场与上流社会的男人淫乱作乐的男爵夫人的印象就完全不同了,人们讨厌这个女人。

“安娜卡列宁娜”与那个男爵夫人干的是同样的事情,人们却对这两个女人有相反的态度。安娜在面对丈夫和“渥伦斯基”这两个男人之间选择是如此艰难,在品尝爱情甜蜜的时候却又为背叛婚姻的誓言而羞耻,所以红杏出墙的安娜是痛苦的。而那个男爵夫人就不一样了,她每与社会名流上床后最想要做的就是在众人面前炫耀她又认识了哪位高层贵客或者她又得到了谁的礼物赠赐,所以红杏出墙的男爵夫人是快乐的。

痛苦是因为羞耻,快乐是因为无耻。安娜感到羞耻是因为她心中对婚姻约定的那份世俗肯定,人们对红杏出墙的安娜的同情来自于安娜心中对两份感情认识的精神重量。

对于男人来说,安娜这样的女人是值得爱的。那个男爵夫人是值得买的。所以我无法对红杏出墙的“安娜卡列宁娜”标价,但我可以轻松的对那个男爵夫人出一个合适她的价钱,我可不是吝啬鬼。

我反感“安娜卡列宁娜这样的女人还有多少”这样俗不可耐的问题,安娜卡列宁娜这种女人只会为人类制造痛苦降低社会中商品流通的效率。值得庆幸的是类似男爵夫人那样的女人越来越多了,对男人来说这绝对是好事。即使你不打算摘掉面具。

"I hate love, I love hate."
关键词(Tags): hate love 安娜卡列宁娜 i
猪头笨笨 2008-05-15 01:17:42 16126731606519
O 国内婚姻法规定了夫妻互相忠实义务
司法实践上通常以婚外性行为作为界定.

法庭判决财产分割时将对无过错方有利.

我以为这是比米国法律法律进步的地方,体现了男女平等的思想。

按楼主叙述,我觉得其同学是在国内,那么我觉得你用米国得道德法律来套是nonsense。

另外,如果房产交易手续合法,楼主同学的前妻在离婚协议上把房产给男方有无权处分的嫌疑,男方作为善意的第三人虽然很可能拿不回房产的所有权,但可以上法庭控告要求女方给付相当于房产价值的现金。

--

一些小手段,在国内的话不妨横一些,一些小的违法手段,生命威胁什么的可以采用以保证自己对目前房屋的占有。一定要找个好律师上法院,要尽可能的收集证据证明对方在离婚前就已出墙,即使没有证据当庭也要声泪俱下获取法官同情。
齐眉 2008-05-15 02:07:02 16126871606519
O 您老的话,可以总结成这两句吗? 花 13
女子青春无价,道德并无底线。

诚然从LZ的描述中我们无法了解到您所说到深层次细节,但是无论A和T发生过什么,毕竟夫妻一场,做事总得讲个良心不是?不挥舞道德大棒并不是说可以不讲道德,我们也可以因为这个T是婚姻中所谓“弱者”的一方而降低我们对她的道德要求,可这也并不代表着她就可以不遵守道德底线。

我也实在理解不了您的价值观,男人爱一个女人就要养她,还要尊重她随时出墙的“权利”,出墙了还要倾其所有的“送神”,真把自己当奴隶了?女人一边把自己装扮成可怜的附属品,一边又享受着超道德待遇,真把自己当神了?一个真正自尊自爱要求平等的女子,我相信是做不出这样的事的,我可以接受世界上有这种女人的事实,但并不说明我就不能鄙视她。

希望那个T如果将来“不幸”被人当了备胎而且被合法的榨干后也能理解那个对他这么做的男人,同样也适用于LZ那些鼓噪的女同学。

最后于2008-05-20 02:34:05改,共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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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眉 2008-05-15 02:17:01 16126941597506
O LZ不用迷茫,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尽量找和自己看法接近的人吧,好在我相信主流还是站在您这边的。

如果您当年暗恋或者追求过您的这些女同学中的某一位,只当是做了个恶梦。

很遗憾LZ当时没有发飚,让诸位沉浸在YY富小妾的同学失去了被教育的机会。F

最后于2008-05-15 19:23:12改,共1次;
九霄环佩 2008-05-15 10:08:47 16129851597506
O 红杏出墙没奈何,经济诈骗可起诉。 花 1
火雷噬嗑 2008-05-15 13:45:11 16132081606519
O 恩。说得好
恩。。看来要娶就要娶30以上的女人。

30一下的么,游戏一下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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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黄 2008-05-15 15:42:56 16133161612687
O 有宝

恭喜:你意外获得【西西河通宝】一枚
鲜花已经成功送出。
此次送花为【有效送花赞扬,涨乐善、声望】

松阿察 2008-05-15 16:32:27 16133561612458
O 看来中美的文化差异还是很大的。像这种情况,国内肯定不需要付赡养费
美国在制定这个规定的时候,没考虑红杏出墙给另一方带来的不公平吗?也许老美就没有红杏出墙这种概念?

最后于2008-05-15 17:59:03改,共2次;
松阿察 2008-05-15 16:43:29 16133651608076
O 说得对。离婚的事看多了,人就保守了。
我亲属里十几对都离婚了。闹过而没离的也接近这个数字。什么样的原因都有。

离婚肯定至少对其中的一方是一种伤害。而且这种伤害会顺着社会关系传递到周围的人身上,比如子女,亲属和双方共同的朋友。这种事情看多了,人就保守了。有时感觉那种平淡而稳定的关系就不好吗?
顾非 2008-05-16 02:38:22 16139051597506
O 男儿当自强 花 1
本来希望以此为例,打开一些当代中国男人的心结,没成想不少人心理深处的阴影如此之暗,超越了一般意义上的人生价值伦理道德,俨然有一股悲愤的情绪。 如此这个话题不是一两句可以说透的。 值此大地震的当口,许多人的心情都不约而同地受的地震灾难的影响,许多人还要忙于捐助关心救灾等事情,因此不便在这个八卦话题上再多费口舌了。

最后留几句话给新一代的中华男青年们, 男儿当自强,女人因敬生爱,因爱生情, 男人是因怜生爱,因爱生情。 男女天生不同,但做男人如果得不到女人的尊敬,是绝对提不到其他的事的。 我想楼主的故事两位主角都是都市正常人,背后的情节与原因大家也不需要想的太龌龊,大面上无非是感情不合,遗憾的是分手时有心算计,但最多也就是缺乏法律常识而已, 而且是男方的一面之词。 真正意义的教训,不是怎样在这样的心机较量上占上风,而是如何识人,如何与女人打交道,即然出来混得迟早要还,做男人的还是不要在与女人打交道时对金钱算得太精明,女人最看不起的就是这样的男人,心中一旦失去了最低限度的尊敬,好则对男人驱使如畜狗,坏则是没有底线的,比如,所谓一般流行的妻管严,怕老婆等,都不是很好的现象,这后面隐藏的是潜在的危机。 而男人最忌讳的就以男人的社会做人准则去要求女人,更不可以旧社会的三从四德去看待新一代的中国女青年们,祝大家在学习中成长。 F
一行 2008-05-16 05:41:50 16140621613905
O JY 花 5
顾非一副悲天悯人的语气,语重心长的教导当代中国男人,真是男人中的精英!
所谓JY,总是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优越感,自以为是人民(女人?)的救星,居高临下的俯瞰芸芸众生,发表一些与众不同的高论,以为“众人皆醉我独醒”。
红杏出墙之即提出离婚,在道德上无损,对人对己都很光明正大

一纸婚约也没不允许婚外恋的

要说他主张男女平等,又说
女人的价值仅存在于20 -30

这又是什么对女性的尊重?
然后还会教育一下无知的群众,女人红杏出墙之,男人要净身出走,
看不懂的小男生应该多想想多学学,而不要急于用道德大棒去发泄男人的失意,这样反而就很不“男人”了

只有JY才是男人?

看来是要提高妇女地位,无限提高,殊不知这正是对女性的蔑视,以女性为男人的依附,此人心态只能以“女人是水,男人是泥”描述了,当然,顾非同志不是泥,它是JY。
不过对JY我是一向看不大顺眼的,说的好听,真遇到事情,要承担责任时,哭哭啼啼逃避的最快的也是它们,就象免煮JY柴大姐一样,不知男人JY会如何?


【原创】与同学聊天,郁闷了 45 6 789...末页[9]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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